吸毒醉驾闯路障撞伤警员 男子监8年罚3万
- 登载于 砂拉越
(古晋7日讯)一名男子在吸毒及醉酒状态下驾车,途经古晋巴都林当路警察路障时不仅拒绝停车,更直接撞伤一名执勤警员,今日在法庭俯首认罪后,被判处坐牢8年及罚款3万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便坐牢一年取代。
推事努尔西亚希卡纳兹娃拉扎里也谕令吊销被告的驾照长达7年。
驾照吊销7年
案中的被告为29岁苏艾迪苏海米,他是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1A)(a)条文,即在受酒精或毒品影响下驾驶交通工具,以致无法妥善控制车辆的指控下俯首认罪,在求情时承诺不会重犯和要求轻判。
控状是指他在今年6月20日凌晨2时40分,驾驶一辆轿车途经巴都林当路一项“综合防范罪案行动”路障时,没有遵从警员指示停车,反而直接驶过路障并撞上一名正在执勤的警员。
受伤警员事后被送往砂拉越中央医院接受治疗,而被告则没有受伤。
警方随后展开调查,初步尿液筛检显示,被告对冰毒、可他命以及5仔,尿液也呈阳性反应以及在驾车前曾饮用酒精饮料。
不过,副检察司莫哈末艾迪阿克马沙里丹向法庭表示,此案并非普通交通违规事件,而是极度不负责任的行为,因此要求法庭施以严厉及具警示作用的刑罚。
他说,事发地点是警方设立的路障区,是执法人员为公众安全执行公务的区域,而警员在履行职责时遭受醉驾司机撞伤,不仅是一宗交通事故,更是对法治精神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