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手机代价大 被判坐牢2年1鞭

 

(古晋29日讯)佯装购买手机,摇身一变成抢匪,男子今天向法庭俯首认罪,被判处坐牢2年及鞭笞1下。

被告是45岁的苏某,他被控在本月8日晚上9时,在浮罗岸路电话店,偷了2台智慧型手机,抵触刑事法典380条文,在条文下,罪名成立可被判处坐牢最高10年、并可另加罚款。

据悉,被告在案发时声称要购买2台智慧型手机,要求女店员拿出让他查看,岂料却从店员手中抢了手机就逃出店外,骑电单车逃跑,机警的女店员记下电单车车牌号码后,向警方报案,警方根据车牌轻松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