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政府起诉黄顺舸诽谤 法官裁决:没构成诽谤

拿督斯里黄顺舸。 拿督斯里黄顺舸。

(古晋10日讯)就砂政府起诉砂全民团结党主席拿督斯里黄顺舸毁谤案,古晋高庭今午裁决黄顺舸的新闻字眼没有构成诽谤成份。

同时,谕令诉方负责3万令吉的讼费。

高庭司法专员陈赐荣裁决,诉方应为此案的起诉人而不是砂政府,同时也指受质疑字眼没有构成毁谤的成份。

拿督斯里黄顺舸因于2020年5月8日发表一则新闻稿中,质疑砂政府和国油之间的和解,并提到2019年和2020年石油和天然气税总额预计应为67亿7500万令吉而在2020年7月份被砂政府起诉。

胜诉的答辩人黄顺舸忙于竞选而没有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