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莎丽娜:反霸凌法涵盖所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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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马鲁16日讯)首相署(法律与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指出,政府草拟中的反霸凌仲裁法案,不仅限于教育部辖下学校,也包括所有教育机构。
这包括人民信托局(MARA)学校、宗教学校、军校及私立学校等。
她表示,该仲裁机制将涵盖对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但并非所有18岁以下的孩童都在教育部管理下,有些在其他机构的学校,有些甚至没有接受教育,因此要制定跨部门的程序,确保每位孩童都受到相同的保护。
她补充,18岁以下学生的案件仍需依据儿童法令处理,超过18岁者则纳入不同的法律框架。
阿莎丽娜周三在彭亨出席反霸凌公众对话会后向媒体披露,在该法案下的“霸凌”定义将涵盖多种形式,包括身体霸凌、情绪霸凌、精神霸凌、社交霸凌、网络霸凌及言语霸凌。
她同时强调,反霸凌仲裁庭的重点不在于重罚,而是教育与复原,让施暴者理解其行为的后果并加以改正。
她指出,现行制度主要依赖刑事法庭处理涉及暴力或刑事成分的案件,例如援引刑事法典第507条文,但许多霸凌事件属于心理或言语层面,与其修改刑法,不如根据霸凌的定义进行调整,使法律更具适用性。
部长透露,这项法案的草案已进入最后阶段,预计本月底提交内阁审议,一旦内阁批准政策方向,该部将加速立法步骤,计划于12月的国会进行一读与二读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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