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迪拉:大马协议19事项达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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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城8日讯)副首相拿督斯里法迪拉透露,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MA63)下,有19个事项已达成共识。
他说,仍有数项诉求还未解决,主要是涉及法律诠释上的差异,需要深入研究宪法及州法律。
他补充,州与联邦对法律观点有存在差异,这需要时间继续磋商。
也是大马协议执行行动理事会技术委员会主席的法迪拉,周日在“与民同在共振昌明”计划上,发表上述谈话。
他也透露,马来西亚已将东盟电网建设列为其担任东盟轮值主席国期间的重点工作之一,以加强区域能源合作,确保整个区域电力供应更稳定、永续及具竞争力。
该项目的初步试行已通过电网连接完成,涉及寮国–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电力一体化(LTMS-PIP)项目。
下一步是通过海底电缆将拥有区域最大再生能源潜能的婆罗洲岛连接至马来西亚半岛,后延伸至新加坡,将婆罗洲岛的可再生能源与菲律宾连接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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