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150名法官 明年1月起加薪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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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30日讯)全国约150名法官,将从明年1月1日起获得调薪30%。
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已在12月24日签署颁布宪报,政府通过2025年法官薪酬条规(修订第一和第五附表),修改阐明法官薪酬的1971年法官薪酬法令第一和第五附表。
其中,联邦首席大法官月薪将从原本的3万6000令吉,调高至4万6800令吉;上诉庭主席则从3万1500令吉调升至4万950令吉。
马来亚首席法官,以及沙巴和砂拉越首席法官的薪资,则统一为每月3万9650令吉。
此前,马来亚首席法官的月薪为3万500令吉,沙砂首席法官则为3万令吉。
与此同时,联邦法院法官的月薪将从原本的2万8500令吉调高至3万7050令吉;上诉庭法官月薪从原来2万7500令吉,增加到3万5750令吉;高庭法官则从2万6500令吉提高到3万4450令吉。
至于以合约形式任职的司法专员,月薪将从2万5500令吉提高至3万3150令吉。
至于法官目前所享有的每月津贴及其他福利等则维持不变。
首相兼财政部长拿督斯里安华于10月10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2026年财政预算案时宣布,所有法官将获得30%加薪,这也是自2015年以来首次调整法官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