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Print this page

民众紧急报案豁免衣着规定 副内长:违例警员可被革职

三苏安努亚。 三苏安努亚。

(吉隆坡24日讯)政府已在去年12月29日发出通函阐明,因紧急情况或需要即时援助而前往警局的报案者或受害者,豁免遵守衣着规定。

内政部副部长拿督斯里三苏安努亚指出,这是为确保涉及需立即采取行动及特殊考量案件的受害者或报案者权益不会遭剥夺。

豁免遵守衣着规定的案件,包括刑事案、车祸、安全威胁和可能造成情绪压力或精神创伤的特定案件,例如性侵、抢劫、非礼和家暴。

他周一在国会下议院指出,通函已传达至各州警察总部及警区总部,即时生效。

通函也阐明,任何警员若因民众衣着问题而拒绝受理报案或处理紧急求助,可在1993年公职人员(行为与纪律)条例以及警队内部纪律机制下面对纪律处分,严重着可被革职。

Copyright.1997-2026 International Times Sdn Bhd. Kuching,Sarawak,Malaysia. Tel:(60-82)48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