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兆福:载货指南4月生效 私人车载本身货物无需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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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城17日讯) 交通部长陆兆福宣布,非管制车辆(Decontrolled)与皮卡(Pick-Up)的载货指南,将于4月1日生效。
根据指南,车辆总重量(BDM)不超过7500公斤的货运车辆将被归类为非管制车辆,只可以载送属于本身业务的货物,且无需向陆路公共交通机构申请营运准证。
他说,但如果用此类车辆为第三方运送货物并收取租赁费或报酬,则被视为商业货物运输服务,必须根据2010年陆路公共交通法令,向陆路公共交通机构(APAD)申请A类载货许可(Permit Pembawa A)。
他解释,私人用途的皮卡可在货物运输安全、不超过车辆的载重限制,且不会对其他道路使用者构成危险的情况下,运输自己的货物。所允许运载的货物包括,工作器材(梯子、割草机和维修工具)、小型建筑材料(木材、水管、磁砖和水泥)、农业物品、搬家设备(家具、电器设备)、以及与自身业务运营相关的货物。
部长表示,过去曾接到不少投诉,部分货卡车主因在车上防放置自己的物品,如箱子、建材、梯子等,而被执法者开罚单,为此交通部制定新指南,以厘清相关界限。
他说,交通部会向警方进一步说明政策,避免再次发生车主因运载自身物品被罚款的情况。
他补充,政府维持对D级驾照的执法宽限,即允许其驾驶空车重量高达4000公斤的非管制车辆,尽管该驾照原本限制为3500公斤空车重量。
他在此强调,私家车向第三方提供付费运输服务、在未持有A类准证情况下经营运输业务,及打广告指称提供相关服务,皆属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