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身展触犯猥亵动作罪 警将传召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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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4日讯)警方将援引猥亵动作罪条文,调查文身展出现半裸场面的投报。
社交媒体日前流传2019年大马文身展出现半裸场面,警方至今已接获2项针对有关场面的投报,目前正展开调查。
金马警区主任莫哈末法米助理总监指出,警方将援引刑事法典第294条文(在任何公众场所作出任何骚扰他人之猥亵动作罪名),以及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调查此案。根据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任何个人制作、上载、留言、要求或建议,以散播色情、伦乱、假讯息与憎恨等因素,导致伤害、骚扰、威胁或干扰他人,将可被提控。
警方表示,将会传召活动主办方到警局录取口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