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采取民事诉讼,起诉大马伊斯兰银行(AmBank Islamic Bhd)、大马银行集团和大马银行前公关经理余锦萍。
纳吉在诉状中指,这三造听取刘特佐的指示,还把其银行账户资料泄露给刘特佐,已经违反金融服务法令(FSA)与1989年银行及金融机构法令(Bafia)。
纳吉声称,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AmBank导致和或默认余锦萍,被指定为694、880、898和或906帐户的“公关经理”。
他指余锦萍以个人身份或通过其下属在其指示下的行动,成为了大马银行的主要人员和或代理,通过大马银行和或代理人在关键时刻,在其原告账户上进行所有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