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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至7月公积金 雇主可延至30日缴交

(吉隆坡14日讯)国内雇主为雇员支付公积金的缴纳日期,已从每月15日展延至30日。

大马雇员公积金局首席执行员东姑阿里扎克里发表文告指出,随著有条件行动管制令的延长,国内商业活动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公积金局作出上述决定。

他说,自行管令从3月18日实施以来,公积金局持续接获反馈,尤其是关于商业活动减少,雇主面对压力及感到担忧。

他解释,为确保商家获得支持及确保会员的退休存款受保障,公积金局尽可能酌情考虑,如展延5月、6月及7月的缴纳日期。

他提醒雇主继续履行责任,支付员工的缴纳额,特别是当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逐渐好转的时候。

雇主可通过公积金局官网的i-Akaun(Majikan)、电子银行或亲临受委的银行柜台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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