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未尽监管责任 15岁儿子驾车酿命案 遭罚款万5令吉兼判100小时社会服务
- 登载于 砂拉越
(古晋14日讯)一名男子因未妥善监管年仅15岁的儿子,导致后者在驾驶时夺走5条宝贵性命,他今日在此间推事庭被判罚款1万5000令吉,若没钱缴付罚款,便坐牢12个月代替。
与此同时,推事也谕令他在服刑后需在6个月内完成100小时社会服务。
负责聆审此案的高级助理主簿官奴莱妮阿末今日是在35岁被告,在2001年儿童法令第33(1)(a)条文下认罪后,作出这项判处。
就这项条文,违例者可被判不超过2万令吉罚款、或坐牢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根据控状,这名父亲未尽合理监管责任,允许未持有合法驾照的儿子驾驶汽车。
这起案件是发生在2025年1月14日下午1时10分,发生在此间飞机场路附近通往实都东路的张桂生路。